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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印发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八项任务

1987年,浙江省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较全国提前了13年,是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全省老年人口数量持续快速增长,对浙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日益深刻的影响。

日前,省政府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我省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更高水平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描绘了蓝图。

同时,《浙江省2016年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公报》发布。省民政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读。

任务一:

完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 发展有特色的老年金融服务

“十三五”规划提出,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健全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公益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养老保障体系,加强对老年人精准救助工作,稳步提升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

具体来说,包括大家很关心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划提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缩小老年人群之间养老金待遇差距;继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基本养老保险激励机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员有序流动。

数说:我省自2008年率先破冰,突破国家关于参保企业范围和对象限于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的规定以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逐年扩大,至2010年已迈入“全民社保时代”。截至2016年底,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323.02万人(其中企业离退休人数为612.47万人),正常缴费人员养老金月均水平超过291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33.12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为542.49万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20元/人月。

任务二:

浙江印发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八项任务

推动养老服务全面发展 建立12个省级养老示范医疗机构

规划提出,全面落实《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

具体包括提高养老公共服务水平、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及推进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举措有:到2017年,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全省城乡社区形成20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达到40张,其中,民办(民营)机构养老床位占比力争达到70%,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探索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适度发展市场化的中高端养老服务产业,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等。

数说:截至2016年末,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365家,养老床位数38.42万张,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73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1271家,床位23.76万张,民办养老床位占总床位的61.84%。全省已建市、县(市、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00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317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2339个,日间照料及托老床位23万张,专职护理人员4.90万名;建有老年食堂12065个;建立居家养老志愿者服务队伍19372支,参与志愿者43.14万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达到33.22万人,各级政府补贴总额达4.06亿元。

任务三:

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 切实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

规划提出,以“健康浙江”为引领,健全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等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

具体包括,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发展补充性医疗保障及提升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举措有:进一步推广慢性病连续处方制度,方便老年人就医;到2020年,70%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鼓励医疗机构将疾病预防、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延伸至社区和家庭,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设立“家庭病床”,优先对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管理服务等。

浙江印发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八项任务

数说:截至2016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78.1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2017.50万人、城乡居民医保2975.79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老年人基本达到应保尽保。同时,全省646.74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中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604.03万份,并落实了431.94万老年人的健康体检;65岁以上老年人已和责任医生签约397.97万人,签约率61.53%。

任务四: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

规划提出,保障老年人基本文化权益,满足老年人文化需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老年文化建设新局面,老年人普遍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老年教育事业更加繁荣,老年特色文化活动广泛开展,老年文化队伍不断壮大,老年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具体包括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增加老年基本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及促进老年体育事业发展。举措有: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推进浙江老年电视大学基层分校实体化办学;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至少有1所老年大学,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发放统一的市民终身学习卡,推广“终身教育券”;支持高校开发老年教育课程等。

数说:2015年6月,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增挂浙江老年开放大学牌子,浙江老年开放大学成为全国首家经省编委批准在省级电大挂牌的老年大学。截至2016年末,全省已建立老年电大分校及教学点12897个(所),比上年同期增加210个(所),增加1.65%。注册学员人数92.60万人,本年止累计毕(结)业学员387.07万人次。全省老年大学及分校超过206所,在校学员18.50万人;老年学校2448所,在校学员17.25万人。各类老年文艺团队1.69万个,参加活动老年人达49.52万人;老年体协3.19万个,有会员381.75万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老年人有657.47万人。

任务五:

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工作岗位

浙江印发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八项任务

规划提出,树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理念,重视发挥老年人的知识、经验等优势,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营造舆论氛围,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具体包括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促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以及培育发展老年社会组织。举措有: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各地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老年人就业权益保障制度,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签订劳动保障相关协议,依法保护其劳动权利和合法收益;将老年人才资源信息纳入统一的人才资源信息平台,鼓励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才信息服务,推进老年人才市场建设;发挥老年社会组织的平台作用,参与或承办政府有关人才培养、项目开发、课题研究、咨询服务活动等。

数说:多年来,全省各地积极组织开展“银龄行动”。如2006年以来,浙江省与四川省结对开展“浙川银龄行动援助乐山茶叶发展项目”,特别是在第二阶段合作中(2010年至2014年),依托浙江老茶缘茶叶研究中心,该项目共创制“银龄绿茶”品牌3个,组织培训茶农和茶叶加工技术人员928人次,带动当地6个示范乡镇茶叶增产2450吨,增收19750万元。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省老龄办为“银龄行动”提供补助资金共194.68万元。

任务六:

营造老年宜居环境 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

规划提出,以安全、便利、舒适为目标,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快实施适老化改造,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提升老年人宜居安养水平。

具体包括着力推进涉老设施建设与改造、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文化环境以及深化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活动。举措有:新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养老机构等的无障碍率达到100%;积极推动扶持残疾、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家庭住宅装修、家具设施、辅助设备等建设、配备、改造工作,对困难老年人家庭给予适当补助;积极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引导、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加大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力度,到2020年,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40%以上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等。

数说:2012年5月,浙江启动“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各地已创建命名了一批“老年宜居社区”。2015年初,省老龄办、建设厅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编制了《浙江省老年友好城市测评体系(2014-2016年)》,在全省确定9个市、县(区)参与“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同时,截至2016年底,全省有46个单位(集体)荣获首届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461个单位(集体)荣获首届省级“敬老文明号”称号。

浙江印发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八项任务

任务七: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推行老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规划提出,全面落实建设“法治浙江”建设要求,进一步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推进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具体包括健全涉老法规政策、加强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以及加大涉老违法行为执法力度。举措有: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动修订完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推行老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解答、优先指派;对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半失能、失智及经济困难等特殊老年群体,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增加援助项目,减免服务费用等。

数说:2016年,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涉老案件“三优先”的原则,受理涉老案件5228起,比上年同期增加557起,上升了11.92%,共审结案件4911起十三五规划养老政策,占受理案件总数的93.93%;执行3423起十三五规划养老政策,占审结案件总数的69.70%。全省各级已建老年法律援助中心489个,援助涉老案件4809件;已建各类老年维权机构4093个,从事老年维权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6216人。

任务八:

培育壮大老龄产业 建立老龄产业发展基金

规划提出,坚持走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道路,通过制度创新、法律规范、政策扶持和市场培育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老龄产业发展环境。

浙江印发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八项任务

具体包括培育老龄产业体系及完善老龄产业政策。举措有:支持和促进老年护理、康复辅具、电子呼救(叫)等老年用品、服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开展老年人家庭服务、养生保健、旅游休闲、金融理财、临终关怀等特色服务;鼓励商家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专卖店,支持建立老年用品专业市场和网络交易平台;建立老龄产业发展基金,打造老龄产业园区等。

数说:“十二五”期间,全省投入养老服务的建设资金达179亿元,其中社会力量投入达到98亿元。同时,专业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迅速发展,全省有近9000家组织,有4000多家养老照料中心、1000多家老年食堂由专业组织运营,113家公办养老机构由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管理,涉及床位约2万余张。浙江还支持融资信贷,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信贷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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