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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好消息,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政策新提案

“带着‘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的美好憧憬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数以千万计的独生子女家庭群体已逐步迈入老龄阶段,如果这一群体老无所养,全面建设小康将不‘全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建议,国家和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让他们老有所养。

@特大好消息,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政策新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

2018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

《提案》指出,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在加速。在老年人口中,独生子女父母占了绝大多数。如今,国家不再继续推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但独生子女的政策及其后续影响还将长期存在。

《提案》认为,现实到了将以独生子女为特征的计划生育政策,从重在控制出生,到重在关怀养老的转变的时候了,“解决好占老龄人口绝大多数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家庭养老政策的必要性,也就基本上解决了一般层面上的老有所养问题。”

为此,俞金尧在上述《提案》中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专门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政策,以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等为依据,把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养老规定和政策系统化、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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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2年我国把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到2016年1月起生育二孩合法,在此长达34年的历史进程中,数以千万计的家庭响应国家号召,现在这一群体已逐步迈入老龄阶段。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步入老年阶段的人群中,30%以上是独生子女父母,未来一段时期这一比例有可能还将不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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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为了实现这一群体老有所养,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家庭养老政策的必要性,俞金尧建议:

01

出台普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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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生育,就应有计划养老,要完善与计划生育政策相适应的养老政策体系。在住房、医疗、税收等方面出台可操作、针对性强的养老政策。如:

出台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或者共同居住的政策;

对于随独生子女落户本地的老年父母,要建立养老金的异地支取、医疗保障的异地转移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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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独生子女父母高龄生活补贴,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失能生活补贴和困难丧偶老人生活补贴;

规定全国统一的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的养老补助。补助金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物价涨幅相联系,每两年调整一次,全国标准的补助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国标准的基础上,上浮养老补助金,上浮部分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实行城乡统一。

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顾保障制度。

02

建设国有养老院

@特大好消息,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政策新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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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层次建立国有养老院,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国有养老体系。

以财政、税收、土地使用优惠等方面的政策,鼓励兴办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院。

对于接纳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的社会办普通养老院,以接纳的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数量为依据,适当减免税费。

对属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建议在70周岁以后实行费用全免,70周岁以前适度收费;对属独生子女中的“失独”家庭、“失能”老人,则在60岁以后,即实行免费养老。

03

鼓励社会机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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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各类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约3.1万个,所提供的养老床位仅584万张,远远无法满足当前的养老需求。

为此,要因地制宜鼓励发展社会机构养老,在用地审批、项目立项、金融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推动社会养老机构规模、质量与未来养老需求相适应。

04

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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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提高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在政策所规定的退休金的基础上,上浮5~10%的退休金。在政府财政支持下,适当提高农村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的养老保险金。

提高独生子女费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奖励金。几十年不变的5元独生子女费和1000元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金,必须大幅提高。提高的幅度可根据这些经费首次发放以来的物价涨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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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各地实践中的行之有效的独生子女养老办法上升为国家政策,例如“独生子女护理假”,或适当延长独生子女探亲假的时间。

05

打破城乡地域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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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已达到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投靠异地工作生活的独生子、女。

打破地区分割,允许年老的独生子女父母(不论原来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城市居民)跨省区投靠有稳定职业、固定居所的子女,在子女的工作生活地落户,并且享受到与当地居民一样的待遇。让他(她)们享受与当地老年人一样的社保、医保权利不应受到歧视,而且也有申请落户地的保障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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