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享受政府养老补助资金发放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规范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流程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1〕23号)精神,现将乡村医生享受政府养老补助资金发放流程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乡村医生享受政府养老补助资金
二、申报条件
男195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女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持有乡村医生性质类证书,且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已离岗乡村医生。
三、申报材料明细
1.申请人《申请表》
2.乡村医生性质类证书;
3.居民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辖区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乡镇卫生院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县卫健主管部门。
2.县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查看申请人的证件原件真实性及年龄是否符合,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申请人执业所在村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确认。
3.县卫健委基层卫生科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形成请示文件,报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
4.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后,在健康灌南微信公众号公示一周河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政策,于次月纳入发放范围。
五、退出
每月月初由享受政府养老补助人员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统计上报人员动态信息。享受政府养老补助的乡村医生死亡时,当月补助正常发放,次月起不在享受。
六、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乡村医生享受政府养老补助资金按季度发放,分别于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发放。
2.发放方式:通过“其他应解汇款”专户直接发放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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