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 > 正文

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解答.doc 6页

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一、如何理解“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按其户籍和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答:桂政办发〔2011〕16号文件(以下简称16号文件)是根据国家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结合我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实际情况制定的,考虑的基本原则是:一要符合国家现有养老保险政策。这是设计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必须考虑的首要原则,我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也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养老保险法律法规。二要保基本、全覆盖。保基本就是要保证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能够有最基本的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有两层意思,一是要覆盖到所有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虽然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是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但所做的历史贡献是一样的,因此,应该一并统筹解决。二是16号文件所提供的参保办法要能够满足所有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都有渠道参保。在《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桂教〔201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对16号文件中“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按其户籍和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实施明确为:落户在农村的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原则上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落户在城镇的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原则上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就是保基本,即保证被清退或辞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能够有最基本的社会养老保障。除此之外,考虑到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中虽然绝大多数是农村居民,但由于时间跨度大,目前构成比较复杂,有的仍居住在农村,有的随着城镇化发展已经变为城镇居民、有的外出打工、有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等,差别很大,而且具有不确定性。在目前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主要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此外还有商业保险等(但商业保险不属于我们局的工作职责)。因此,在《实施意见》中,还明确了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没有按户籍对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如个人自愿且有经济承受能力,可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参加其他养老保险(这里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按“六类”人员进行补缴),但补助标准仍按桂政办发〔2011〕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二、补助对象有哪些?符合以下条件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保补缴当民办教师、代课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可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一)1986年12月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校经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的代课人员。

(二)2003年7月1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校经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聘用(备案)的代课人员。三、为什么政府补助标准分不同档次?答:在16号文件中,政府补助标准按优惠原则确定,具体有两层意思,一是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中绝大多数是农村居民,16号文件给予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优于其他的农村居民。16号文件中补助标准最低为从教1—5年的给予每人每从教一年500元的补助,这个标准是国家现行新农保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二是对从教年限长的给予优惠。从教时间长的,大部分是老同志,他们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教育事业,于情于理,都应从优给予补助。因此,16号文件按照从教年限长短给予不同标准补助,从教21年以上(含21年)的给予每人每从教一年1500元的补助、从教16—20年的给予每人每从教一年1200元的补助、从教11—15年的给予每人每从教一年900元的补助、从教6—10年的给予每人每从教一年700元的补助,从教1—5年的给予每人每从教一年500元的补助。四、参保补助如何发放?如果原民办老师或代课人员本人自愿放弃参保,政府补助是否可以发放给个人?答:关于参保补助发放的问题,16号文件明确规定属于参保补助对象范围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保时,可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这里讲的补助前提:一是要参保,二是要属于规定的补助对象范围,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获得政府补助。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补助直接由财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划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含16号文件执行前已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也就是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按规定参保缴费后,属于16号文件规定的参保补助对象范围的,由个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教育行政部门按16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发放给个人。对于在16号文件执行前已获得政府补助,补助金额高于16号文件规定标准的不再给予补助,低于16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差额部分返还个人。五、对尚未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答:对尚未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凡是要参加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我们社保经办机构都要以乡镇政府和教育局去调查核实的,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的身份认定和工作年限登记表为准),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完预登记手续。

待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再按规定执行。这里说明一下,对于这两项保险的启动工作,我局已经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我们林局长已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门汇报,取得县领导的同意。今年5月24日县人民政府向自治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文件,申请将天等县列为2011年广西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如果得到及时批复,将有利于我们为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提供便利。六、如何申请参加养老保险?答:被辞退或清退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申请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其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向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我们局下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简称农保所,现在的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四楼,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地方,可进行电话咨询,该所办公室的电话是3531055)。申请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办理。七、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答:(一)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办法。

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尚未达到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条件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其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办法,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之月起按规定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的地区,已达到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可按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申请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需补缴养老保险费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政府为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提供的参保补助资金建立个人账户,并按个人账户管理的规定发放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二)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申请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办理。八、参保缴费标准如何确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根据经济能力选择当年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九、新农保个人账户包括哪些资金?新农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集体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个人参保缴费的补助资金;自治区各级政府对参保人数的补帖资金;个人账户资金运营或存款利息收入。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要具备什么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可以按月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对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就按年缴费原民办教师养老政策,也允许补缴(补缴年度政府照给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十一、养老保险待遇如何申报发放?答:参保人员符合申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条件(年满60周岁)时,由本人自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现行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办法计算其应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并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之下月起予以发放。十二、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月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当前月标准为55元,今后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而适时上调(当地政府提高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滚存积累总额除以139。如张三每年缴费200元,政府每年给其参保补贴35元,连续缴费30年后满60周岁,按3%的年计息率测算,其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1180元,他的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积累额11180÷139+基础养老金55元=135元。李四30岁开始参保时选择最低档次100元缴费,政府补贴30元;连续缴费5年后提高缴费档次,选择每年缴费300元,政府年补贴40元;连续缴费10年后又提高缴费档次,选择每年缴费500元,政府年补贴50元,连续缴费到年满60周岁,其累计缴费年限30年,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7747元,月养老金标准为:17747元÷139+55元=182元,如此类推。养老金终身按月领取,支付终身。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原民办教师养老政策,还可依法继承。6

相关文章:

  • 浙江省兴办养老机构省级优惠政策一览2023-01-01 11:52:24
  • 4、2022年养老保险最新补缴政策是什么2023-01-01 11:52:24
  • “以房养老”4年过去陷入困局:全国仅有117户加入2023-01-01 11:52:24
  • 2021年河南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表 20212023-01-01 11:52:24
  • 国家养老政策口号变化.docx2023-01-01 11:52:24
  • 个人怎么缴纳北京养老保险吗?可以代缴北京养老保险吗?2023-01-01 11:52:24
  •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缴费不足15年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023-01-01 11:52:24
  • 养老保险计算器解决养老储蓄计算难题2023-01-01 11:52:24
  •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