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
区卫健局建议字(2021)第5号
对石家庄市藁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70 号建议的答复
王会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级卫生室提升医疗场所、提高村民就医需求从而更好服务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我科室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推进村卫生室提档升级。继续按照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力争通过乡村推荐、县级考核及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输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加强以全科医生培训、临床医师进修为重点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村卫生室人才发展规律的工作机制,使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形成卫生技术人员“引得进河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政策,留得住,用得好”的新格局。
2.落实基层保障机制。印发《关于完善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机制的通知》推动落实村卫生室运行补助政策,为县级开展基层补助工作提供基础保障。落实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村医养老、村医工资补助等核心政策。截至目前,2021年的村卫生室运行补助资金100万已落实到位;2021年共落实120万元乡村医生养老补助资金、600万元赤脚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推进各项保障机制的实施。
3.明确村卫生室运行保障的项目。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卫生健康局、石家庄市藁城区财政局《关于完善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机制的通知》优先将维持村卫生室正常运行的基本费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如电费、水费、取暖费、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费、网络费、医疗责任险、医疗设备计量检测费等。我区226个村卫生室,每年卫生室运行经费100万元河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政策,平均每村按4425元安排,统筹管理使用,为卫生室采购设备提供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区卫健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区卫健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9月8日
领导签发:齐立军
联系人及电话:齐立军88136626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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