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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方案

玉溪市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三明市视察时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主要医改任务安排,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国务院医改办对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进一步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根据《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若干措施》(云医改发〔2022〕2 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三明市视察时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主要医改任务安排,以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为动力,以提升玉溪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持续巩固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完善“八大机制”,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质量,进一步深化医疗、 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着力构建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镇村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大病重病尽量在本市解决的市县乡村医疗格局,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和健康发展,为玉溪建设“一极两区”,实施工业强市、绿色发展和共同富裕“三大战略”提供健康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医改领导推进机制

乡村医改最新消息_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_国务院医改办对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1.强化组织领导。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学习三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真抓实干, 动真碰硬,认真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双组长,政府一名领导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有力有效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统筹推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 1 次医改工作,各级医改领导小组及秘书处(医改办)每年至少研究2 次医改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医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医改工作培训,及时学习贯彻国家、省关于医改工作最新要求, 研究破解存在问题,持续深化医改共识。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重要会议相互列席、重大政策及时通气、调研督导联合实施、相关培训共同参与、工作成效一起分享等沟通机制。〔责任单位: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政府责任。落实政府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责任划分要求国务院医改办对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级财政对同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承担支出责任;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健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公益一类财政供给、 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支持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 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全过程,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玉溪市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方案

(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5.统筹布局医疗资源。全面统筹推进中山大学澄江市医院(暂命名)、玉溪市传染病医院建设。加快推进玉溪市滇中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争取建设成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全面推 进玉溪市中医医院“一院两区”建设。促进市级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加快推进有关县级公立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不断提升县域医疗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 境。加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绩效监测与评价。鼓励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提升能力水平,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相互补充、差异化 发展的格局。到 2025 年,80%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7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全市重点疾病外出转诊比例减半,县域就诊率和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稳 步提升,县域就诊率达到并持续保持在 9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创新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积极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以玉溪市人民医院为主体,联合中山大学澄江市医院、 玉溪市传染病医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红塔区、澄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共同参与,组建“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依托玉溪市中医医院,探索托管红塔区、江川区中医医院,组建紧密型城市中医医疗集团,提升城市中医医疗服务水平。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全面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玉溪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玉医改发〔2022〕2 号),到2022 年底全市不低于 90%的县(市、区)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到 2023 年底,100%的县(市、区)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强化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责任,协同推进药品供应、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等改革。推动医共体内资源整合,实现机构、 人员、财务、业务、药械、信息、医保、绩效考核等统筹管理。积极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家庭医生签约补助等相关经费打包给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玉溪市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方案

8.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积极引导中心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支持条件成熟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社区医院;加强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根据农村人口变化趋势,动态调整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规划,在人口较少或居住分散的偏远地区, 加强县乡巡诊、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探索推行家庭医生团队与服务关系稳定的签约居民签订 2—3 年有效期的服务协议;加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并配备合格乡村医生;加快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推进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到 2025 年,全市 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并至少建成 1 个符合自身功能定位的特色科室;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推动“三医”联动改革

9.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省级试点工作,重点围绕价格总量调控、分类形成、动态调整、 监测考核等关键环节开展试点探索。按照动态调整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适时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稳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占比, 争取到 2025 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超过 40%。对疗效确切、特色突出的中医药疗法项目,积极向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申请作为新增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疗服务项目编码。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医疗机构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减少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的比例。按照国家 CHS-DRG 付费技术标准和云南省 DRG 付费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玉溪 DRG 付费方案,逐步接入国家试点标准。到 2025 年,DRG 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 70%。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探索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选择部分中医优势病种试点中 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玉溪市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方案

11.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使用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积极参与“三明联 盟”采购。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将 配备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纳入合理用药考核。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继续发挥玉溪市药品配 送结算管理系统平台的优势,不断完善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制度,隔绝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资金流,降低药品购销领域的腐败风险。〔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激励奖惩机制

12.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玉溪市促进卫生健 康人才队伍发展的实施意见》。用足用好编制资源,对符合条件的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积极向省争取将 中山大学澄江市医院纳入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积极争取三级公立 医院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改革试点。根据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需求,合理增加医疗卫生机构中级、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在二级 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全面预算管 理中的作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8 号)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允许医院在绩效工资内自主设立项目,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充分考虑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制定相关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薪酬直接挂钩。全面落实《加强玉溪市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玉卫健发〔2020〕131 号),切实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积极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玉溪市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方案

14.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行为监管。健全完善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建设,定期组织诊疗规范培 训和医疗质量分析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公立医院合理用药、规范诊疗等信息。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将临床路径管理纳入科室及医务人员考核内容,到 2025 年,三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入径率达 55%以上,二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入径率达 7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医药费用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合理增长机制, 充分发挥医改监测体系作用,定期监测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药品、 检查检验等费用增长情况,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院长的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各级公立医院有序发展,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服务供给。〔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

16.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智慧化水平。升级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玉溪“健康大脑”,拓宽各级医院与“健康大脑”之间数据和应用通道,实现“健康大脑”向医院服务和管理赋能, 加快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助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网底延伸,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实时动态管理。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拓展和完善玉溪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应用功能,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以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医药产品流通协同及监管中心,实现与省招采平台、各医疗机构管理系统、医共体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各项任务细化实化、落地见效。各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各级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医改办)要会同相关部门要建立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任务台账,跟踪监测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加强定期调度和督导,及时总结、交流、 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要求,及时细化政策措施,加大对各县(市、区)的指导力度,鼓励引导支持基层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化改革。各县(市、区)、 市直有关单位要定期向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每年 1 月 5 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落实情况,1 至 3 季度报送时间分别为 4 月 5 日、7 月 5 日、10 月 9 日前。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将按照“每季调度,半年评估,全年通报”的要求, 定期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导评估, 评估和通报结果报送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抄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相关文章:政策解读《玉溪市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方案》[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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