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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参保城乡居民养老险有补贴

从今年起,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获得缴费补贴,其中重度残疾人享受免费参保。目前,通州申请缴费补贴工作已全面展开。

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了解到,近日,市残联与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通知》。至此最新残疾人养老政策,在对本市残疾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多项优惠政策给予缴费补贴的基础上,实现了对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全覆盖。

通知规定,从2009年起,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最长不超过15年的缴费补贴。

其中,对参保的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和肢体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参保的其他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50%的补贴。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的规定,北京市200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960元。以后年度,补贴资金还将随着最低缴费基数的提高而增加。

区残联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申请缴费补贴工作已全面展开。

■提醒

初次申请需提供有关证件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初次申请缴费补贴的残疾人,应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同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北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审批表》,申领《北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审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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