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办理劳动用工登记证(人社局五楼仲裁办办理);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证书、行政单位提供批准成立文件);
(4)用工劳动合同(盖单位公章);
(5)填报《新参保报盘格式》(人社局大厅二楼征缴中心拷贝,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6)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照片4张;
(7)就业失业登记证(人社局一楼大厅办理)。
(二)单位参保人员变更所需材料
1、办理用工登记(人社局五楼仲裁办办理);
2、填报《变更表》或《新参保报盘格式》(变更人员数量较多),纸质版(盖仲裁办章)、电子版各一份。
(三)个人参保
1、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
2、郎溪本地农村商业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一张郎溪劳动局养老保险,并将身份证、银行卡在同一张纸上复印3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
4、续保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咨询电话:0563-7015610
办理地点:郎溪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征缴中心
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异地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凭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转出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手续。
参保人员异地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
咨询电话:0563-7015610
办理地点:郎溪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征缴中心
郎溪县人社局宣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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