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村(居)委会社区、各参保人员: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区农保处将采取切实措施,在城居保未实现网报的情况下,推行邮箱发送、微信传送、电话等渠道办理或咨询相关业务不见面的服务方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养老保险补缴业务
一是村(居)委会通知参保人。村(居)委会社区根据下发参保补缴费明细表电话通知参保人,并告知乡镇办公电话或经办人电话,让与其进行联系;
二是乡镇经办人告知参保人。乡镇与补缴费参保人沟通后为其办理补缴费业务,并必须告知参保人要通过税务征缴“鹿泉区城乡居民保险征缴平台”—“城乡养老核定缴费(含补缴)”模块进行补缴的详细流程。
咨询电话:82015903(区城居保参保登记科)
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一是现城居保未实现网上办理此项业务;二是办理过程中有需参保人区县行走,所以此项业务暂停,待疫情结束后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82015903(区城居保参保登记科)
三、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信息,乡镇通过城居保信息系统中人员明细微信发送通知村(居)委会社区,到龄人员提供信息资料(户口簿本人页照片、身份证正反照片、社会保障卡正反照片),通过手机拍照、微信上传给村(居)代办员,村(居)代办员进行收集,然后通过邮箱或微信上传给乡镇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延迟办理的待遇申领业务,疫情过后再进行补办,符合条件的按正常领取时间计发、补发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82185083(区城居保待遇申报科)
四、养老保险生存月报业务
村(居)委会社区根据本辖区死亡实际情况电话或微信上报乡镇办理。
咨询电话:82185593(区城居保稽核认证科)
五、养老保险封存、解封业务
参保人办理城居保封存、解封业务的,在工作日直接拨打82015903石家庄养老保险,即可办理。
六、养老保险注销、变更业务
一是注销业务。参保人员和继承人(收益人)办理退保和一次性支付业务,需提供身份证正反和社保卡正反照片,电话或微信报村(居)委会社区,代办员负责收集上报。
二是变更业务。参保人办理变更业务需提供变更的相关资料照片,电话或微信报村(居)委会社区,代办员负责收集上报。
参保期间办理注销、变更咨询电话:82015903
待遇期间办理注销、变更咨询电话:82185083
各乡镇结合自己实际开展不见面经办服务,必须公布本乡镇经办电话,相关业务资料待疫情结束后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期间如有需要,确需到城居保经办大厅办理业务的,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衷心感谢您的配合支持!
推行不见面经办服务,是防治疫情扩散、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的有效途径,希望乡镇、村(居)委会社区和参保人员积极配合,共同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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