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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协委员提出「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你认为目前在西安可行吗?

“医养结合”或许是一个伪命题。

只是因为从前养老没有很好地解决所谓医养结合,才有了今天的提法。

老年人的需求有三大类,即生活照料、医疗照料、精神照料,不论是处于健康活力阶段、失能半失能阶段、临终阶段和死亡阶段,都是如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养”与“医”本不可分离。

按照现在国内通行的做法,“医养结合”有四种模式,一是在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二是原本的医疗机构从事或开展养老业务,三是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承接养老机构的医疗业务,四是医疗机构通过设置“家庭病床”的方式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实施医疗照料。但,无论是哪一种模式,最终解决的是“养中有医”和“医中有养”,并以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照料的需求。

即使处于健康活力阶段的老年人,对医疗也有着深度的需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包括健康管理(体检及健康指导)、健康教育、药物指导、运动指导、营养指导、心理支持等;随着身体逐步处于失能和半失能阶段,在原来健康活力阶段的基础之上,还需要康复指导、医疗护理、慢病管理、诊断治疗等。

截止目前,我国失能老年人口已突破4000万,达到老年人口的比例接近20%,医疗照料的需求呈井喷状态,所以,医养结合的呼声和要求也就日趋强烈。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国内有很多的机构、组织和企业都在积极探索,并诞生了许多可行的新模式。

以失能半失能“刚需”老人为例。

在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中,我们可以划分为医疗依赖型和非医疗依赖型两类。所谓医疗依赖型,就是指罹患疾病或需要进行严格的医疗护理(如管道护理、压疮护理、安宁疗护等)的人群,所谓非医疗依赖型,就是指患有慢性疾病,但病情稳定且生活基本可以自理的人群。

针对医疗依赖型的老年人群,必须要选择护理型养老机构(其性质属于医疗机构)或老年病医院等“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并可以被纳入国家医疗保险体系,在老年人得到好的养老和医疗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对于非医疗依赖型的老年人群,可以选择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这类机构一方面可以内置一个简单的医务室,配置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可以从事诸如医疗查房、生命体征监测、健康教育、药物指导、康复计划和康复指导、简单疾病的处置、急症处置等医疗业务,用以保证老年人的医疗安全。

当然,这只是一种过渡阶段的举措。

未来,从政策层面上来说,“养”与“医”不可分离,专业的养老机构必须要有医疗的介入,只是可以根据具体目标客户群的不同,配置不同规格和不同专业方向的医疗资源而已。

医养结合,大势所趋,应深度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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