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养老,定选西关”“首个一站式养老综合配套公寓”“养老无忧,十年即回本”......看到这些宣传内容,你心动了吗?当心竹篮打水一场空!广州荔湾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因投资养老引发的纠纷,该案已入选广东法院第二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2017年8月,陈某某收到某养老产业公司派发的宣传单,宣传内容为“投资养老投资养老公寓骗局流程,定选西关”“首个一站式养老综合配套公寓”“养老无忧,十年即回本”等,某养老产业公司承诺采取售后返租养老公寓的方式,十年收回成本,随后双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不动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等协议,约定以总价63.4万元购买涉案商铺。后陈某某根据某养老产业公司要求,向某养老投资公司支付定金、购房款等36万元,但某养老产业公司未依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该养老公寓项目亦因消防申请未获批准而不能实现。
陈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涉案《不动产买卖合同》等协议,某养老产业公司等返还款项。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陈某某与某养老产业公司虽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等协议,但涉案商铺产权人为叶某某,且某养老产业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叶某某在签订合同前同意或签订合同后追认将涉案商铺出售给陈某某,亦无证据证明叶某某已收到购房款。
现陈某某至今未收楼和取得涉案不动产产权证,其要求解除与某养老产业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并退还购房款,应予以支持。故判决确认涉案《不动产买卖合同》等协议解除,某养老产业公司等向陈某某返还购房款项36万元。
典型意义
依法整治商品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本案依法确认涉诈商品房销售合同解除,支持老年人取回购房款,向社会传递出坚决抵制打着“养老”旗号诱骗老年人“投资”“理财”行为,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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