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良军 江苏常闻律师事务所
来源|劳动法之家
最近,遇到几次关于职工工伤及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计算的咨询。在解答之余,整理了目前有关丧葬补助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汇编成此文,以供各位参考。
丧葬补助金,顾名思义是对自然人死亡后用于丧葬的专项补助费用。在法律上,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等中均可能涉及丧葬补助金,但其标准不一,应当予以清楚辨识。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丧葬费
适用场合:人身损害中受害人死亡的(如道路交通事故、雇佣活动中受害人死亡)
支付主体: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
享受主体: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使用的是“丧葬费”概念)
二、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
适用场合:职工因工死亡的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亡职工的用人单位支付)
享受主体:工亡职工的近亲属
计算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丧葬补助金
适用场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支付主体: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死亡职工的用人单位支付)
享受主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遗属
计算标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 第四条规定,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四、失业保险中的丧葬补助金
适用场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支付主体:失业保险基金
享受主体:失业人员的遗属
计算标准:《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丧葬补助金
适用场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死亡的
支付主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享受主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的遗属
计算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地实施情况不一,标准不同。在常州地区,根据《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2022年1月起施行)第二十条规定,参保缴费人员死亡的农村养老保险抚血金怎么算,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800元。
六、特别注意事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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