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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实施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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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实施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近日,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8〕178号),启动实施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征缴工作。

围绕人社部“改变经办服务方式,持续提升经办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的要求,坚持政策规定与便民利民相结合个人养老保险实缴基数,2018年不再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进行集中审核,实行单位自行申报,职工签字认可,法人代表承诺,社保处备案制度。市社保处审计科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鲁劳社办〔2002〕29号)规定,事后对部分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稽核人数要达到参保职工的30%以上。对漏报缴费人数,少报、瞒报缴费工资基数,少缴、漏缴社会保险保险费的,除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追缴漏缴社会保险费外,要依法加收滞纳金,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在申报缴费基数时,参保单位应按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缴费职工个人以本人2017年月平均收入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该申报数低于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3466元)或高于300%(即17326元)的,需调整申报数,按3466元或17326元申报;2018年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3466元及17326元保底封顶,据实申报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应以2018年3月底参保人数作为2018年申报缴费人数。2018年4月至申报日的增减人员,按缴费窗口要求填报增减表作调整。

同时,市社保处提醒在市人社局代管档案的市直失业人员,即日起持本人身份证、劳动人事代理手册到振兴西路166号市人社局二楼西首窗口,办理信息确认和2018年度社保缴费手续。

附:个人缴费标准1

按60%基数缴费的(基数3466):养老8318.40元,医疗3743.28+大额180+护理费36=3959.28元,合计12277.68元。

2

按100%基数缴费的(基数5777):养老13864.80元,医疗6239.16+大额180+护理费36=6455.16元,合计20319.96元。

编辑/朱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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